“为无人机提供和谐天空”研讨会主旨演讲(附译文)

 

 

本文作者:安擎科技首席产品官 石砳先生

 

在安擎公司最近主办的“为无人机运行提供和谐天空”研讨会上,全球无人机交通管理协会(简称GUTMA)秘书长Koen De Vos先生介绍了GUTMA协会的工作及其地区大使项目。他认为衡量一个UTM是否成功首先在于它是否促进本地区无人机服务生态系统的蓬勃发展与支持低空经济的发展,具体地讲,包括价格实惠的无人机服务、具有健康的竞争市场、推动技术和经济的创新,以及获得社会效益。目前UTM所面临多种挑战,包括技术方面(如何实现自动化管理和系统的扩展)、经济方面(如何驾驭新的商业环境)和法律方面(为竞争市场提供以运营为中心的制度框架)等。秘书长建议无人机行业在建立国际合作、制定开放的全球标准、建立无人机运行空域、开发跨境测试场景、投资认证、商业服务模式、降低成本和治理等方面达成共识,并采取行动。

 

详情请观看现场视频和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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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要祝贺你们有勇气在星期五的下午来组织研讨会,我不知道我是否能够做到这一点,但我要感谢安擎科技公司的同事们作为GUTMA会员独自组织了这次特别研讨会。

 

我们究竟在用这个无人驾驶交通管理系统(UTM)做什么?我们把时间的维度拉远一点,以便更好地评估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事实上,我们现在正处于实施阶段。我们要关注我们正在实施什么样的技术、正在实施什么样的规则和法规以及标准、是如何衡量成功,我们最终想实现什么?

 

这里有一张我从空客同事那里得到的一张图片。你会看到空域里到处都有各种无人机的运行,无人机可以采取任何形式飞行,无论它们的形状、重量,以及飞行速度都各不相同。这张图不是那么清晰,但你可以看到那个绿色区域是UTM系统目前与将来要运行的空域,你会看到绿色区域范围在整个空域中逐步增加,它将支持越来越多的无人机运行。

 

因此,我们希望看到的是可以承担得起的无人机服务,通过市场竞争来推动这种力量向前发展,并确保整个国家经济都能从无人机服务中受益。这就是我们想要实现的目标。

 

我们正在做的是将数字化带入航空业,我们称之为数字化转型,即我们从航空1.0向航空2.0过渡。这个新形态的主要特征到底是什么?它是一个新的谜题,我们引入了新技术,我们需要改变是这个谜题的框架。

 

我们知道,目前的航空形态,是以人为中心的,即整个系统以飞行员、空中交通管制员、系统工程师等为中心,每一项技术都是面向整个系统中的人而设计的。我们希望把它转型成一个以运营为中心的形态,以无人机的运营为起点,这就是我们想要支持的。这就是我们尝试设计一个系统来支持无人机运行的原因。我们从一个包含人类极限性的形态转向另一个形态,在这个新形态里,整个系统可以自动化、数字化和可扩展化。

 

这个形态到底应该带来什么变化?我们看到,如果你把它与传统航空业进行比较,在传统航空业中,你有空中交通管理系统以及它所支撑的飞机运营,而在新的形态里,我们最终看到有三个不同的市场,三个不同的活动场景。我想通过一个交通事故作为例子来说明。如果你指挥一架无人机从医院飞到交通事故发生地,虽然说你指挥无人机完成了这个工作,但你还没有创造价值。换句话说,既然你能够管理无人机运行,你必然可以创造价值,而创造价值的其中的一件事就是你可以将无人机摄像头获取的图像发送给与警察局的警务人员那里,这样警务人员那里就有了事故现场的态势感知,这就是创造出来的价值。其二,你还可以将无人机与医院之间建立信息交换,使医生可以看到现场伤者的情况并伤者进行交流,这才是创造价值的体现。

 

进一步讲,如果你指挥几架无人机同时运行,其中一架是警用无人机、一架是医疗救援无人机、还有一架新闻采访无人机,它们在相近的空域范围里运行,你要保证这些执行不同任务的无人机之间可以协调飞行,而这就是所谓的无人驾驶交通管理(UTM)系统。

 

用于创造价值的无人机服务方,作为创造价值的工具无人机,以及这种价值创造的推动者UTM系统,这就是我们要关注的三个不同市场。我们将其与传统航空形态进行比较,归根结底,我们所创造的不仅是运输服务,我们也创造了数字服务。有了这些服务,不同型态、不同尺寸和不同飞行速度的无人机都可以在所有的空域中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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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这是数字航空形态中的新事物,我们将能够通过无人机航空创造更多的价值。我们不仅仅运送乘客,空中出租车将在比目前从机场到机场更多空间之间运送乘客,我们可以运输更多的货物,不局限在从一个机场到另一个机场,我们甚至可以让无人机停留在榆树前的草坪上,降落到公寓楼的屋顶上等等。这样货物运输服务将得到了延伸。更重要的是,无人机将被用作飞行物联网平台来收集数据,这些数据可以用于任何对数据有需求的公司。这确实是新的价值,这些价值甚至可以支持整个经济活动。

 

所以,无人机运行远远超出了传统航空运送人员或货物的范畴,它通过UTM系统不断地产生价值。我们已经处于这种新的数字形态中,我们也正在为整个经济创造更多价值。每个商业公司都将从这些飞行物联网平台收集的信息中受益。这是我们想要传达的重要信息,我们可以一起寻求释放无人机的潜力,包括载客或吊载货物能力;即使我们运行轻小型无人机,它们也可以用来收集数据,开始为整个经济活动带来价值。

 

那么,这种新的航空形态的发展会面临什么样的重大挑战呢,包含新技术方面的?同时我们也需要采取进一步的措施来应付来自经济方面的挑战。我们正在创造一个全新的商业环境,企业必须搞清楚他们可以开发什么样的数字服务来创造价值,以及谁将成为这种数字服务的最终客户。当然,我们还有涉及法律和政治层面方面的问题。我们必须审视当前航空框架的那些元素,以确认哪些是我们可以在新的商业形态和新的政治框架中沿用,以及我们希望在新的数字航空形态中看到以运营为中心的模式。

 

回到传统航空和新航空的比较,传统的航空框架确实直截了当,它主要关注的是飞行器本身和飞机操作源在内的机上人员,飞机越大,风险就越大。因此,这里的规则必须变得非常严格。相对而言,无人机可以在任何地方飞行和执行任务,如果一架大型无人机飞越大海,风险是相当有限的。这种运行风险的评估必须很好地反映到新航空的法律框架中,这才是一个真正的挑战!限定规则和责任负担是一个真正的挑战,应对这个挑战才能确保我们能够开启这个新的航空形态。

 

那么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能做什么,监管机构能做什么,研究部门能又可以做些什么,来真正建立这个新的航空数字航空框架,以下是我提出一些建议。

 

工业界肩负着重要的责任。我们知道,如果你想采用新的技术在行业里进行合作,我们必须确保这些技术具有可互操作的标准,因为这都是关于数字、数字服务和信息交换。我们必须确保市场参与者为了保证安全的目的而共享和交换与运行相关的数据。航空业仍然是一项受到高度监管的行业,我们必须确保商业活动的参与者可以交换信息,并得到良好的监管。

 

我们同时还看到,通过开源解决方案可以推动软件开发,这样你就可以把大量的资源集中在开发这些软件解决方案的最佳方案中。如果您想进入市场,还必须在认证上投入,这个过程中肯定会有遇到困难,但这扇门你必须通过,我们称之为认证和市场准入,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你能够凭借你的技术优势,通过适当的经济手段进而赢得市场。

 

我们还必须确保我们制定的解决方案在不同的司法管辖区内具有互操作性,不仅对中国如此,对美国和欧洲同样如此。我们应该致力于一个全行业的全球解决方案,兼顾那些技术发展较慢层次较低的国家与地区的情况;我们还必须确保这些行动在治理结构上达成一致,我们不仅选择哪些标准来实施,而且在具体的行政层面,我们必须确保如果出现问题,我可以联系到相应的企业以及相关的人员,共同致力于开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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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民航当局能做些什么呢?各部委和民航局监管机构负责制定支持市场发展的法律制度框架,这是他们的责任所在。这一切都是为了确保运行安全、可靠、环保并尊重隐私这四个目标。这些目标必须很好地反映在法律框架中,这就是为什么你作为参与者,无论是UTM服务提供商还是无人机运行商,想要进入这个框架都必须经过认证程序。

 

我想你们一定听到过U-Space这个名词,U-Space就是欧洲人用来称呼它们的UTM的术语,他们设计了一个系统,将无人机适飞的U-Space空域与其他空域分开。

 

如果我们想建立一个全球化和全球协调的体系,我们希望民航当局可以接受全球范围面正在制定中的全球统一市场国际标准。据此,如果民航当局能够审查这些标准并确保这些标准是可以接受的,同时可以满足所在国家的要求,我们将不胜感激。当然,这并不是说要单方面地接受国际标准,国家的法规标准和要求也应该反映在国际标准中。我在这里提议民航局可以组织一些数据自动交换方面的测试工作。如果你在数字化系统中工作,那么这一切都是关于数据交换和大量的信息交换。如果你想通过手动测试和验证所有这些信息,那是不可能的。如果当局已经准备启动初始认证,这个测试过程中的信息交换一定是自动进行的,而且会得到持续监督。

 

我们将从一个关注初始认证的强大系统转向一个轻量级的初始认证系统的系统,再转向一个重量级的持续监督系统,这真是我们所号召的那样,当你想把一个系统打进不同国家市场的系统,你应该参加到这个机制中来,其目的是避免你从头开始重新启动认证系统。你应该能够在从原始司法管辖区获得的许可证的基础上进行构建,并且只需处理一个小增量,即“差异(delta)”,便可进入新市场。例如,如果我对欧洲市场感兴趣,如果在德国有一家欧洲认证的UTM服务提供商,他想进入法国市场,他没有必要去启动一个全新的法国规范认证过程,要做的只是关注当地的特定要求,即“差异”,以及表明能够遵守和遵循当地要求的那里。如果我们在全球范围内考虑这种互认的体系,如果欧洲UTM服务提供商进入中国市场,那么欧盟服务提供商必须遵循中国的法规,作为欧洲UTM服务商,他的技术方案和能力已经符合欧洲的相应规范。

 

要由各国的民航当局来定义什么是“差异”。UTM服务提供商必须要满足当地的法规要求有哪些;反之亦然,如果一个中国UTM服务提供商想进入欧洲市场,即使他已经具有中国的资质认证,他还必须证明他有能力符合欧洲的“差异”。这样的做法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服务商的运作成本,会有一个很大的,甚至巨大的市场。这意味着每一次无人机飞行并不需要花费那么多人民币。我们要做的就是确保系统运行的成本不断降低。

 

对于一些公共研发机构,应该知道无人机的发展和UTM的发展是我们广泛发展的数字化经济的一部分,因此,他们必须能够在这些不同的政策之间建立关联,并确保航空数字化很好地融入整个数字化经济更广泛进程中。

 

我们还要做的是确保这些新规范得到很好的执行,以中国不同省份的情况为例,国家级规范不应该是由不同省级的规范拼凑而成的,这不是目的,否则你最终会面临技术的碎片化,这不仅是技术本身的特性,在全球化的情形下更是如此。国家民航局必须保证所有这些规则的实施,他们必须找到务实的解决方案。

 

这是一项新技术,我们必须采取行动,我们必须迈出第一步,这一步没有必要从空中出租车服务开始,而是可以从不太复杂的无人机运行着手,在那里你有现成的经验和成功的把握,并确保我们能够启动市场。

 

那些研发机构与整个行业必须真正关注建立市场的基石,这实际上是飞行授权,在任务开始之前就做出计划规避冲突,使得整个飞行运行是无冲突的。

 

全球无人交通管理协会(GUTMA)在这个世界上的作用是什么?我们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全球性机构,我们不是一个被人认为只是代表特定市场的供应方之类的传统协会。我们是代表无人机服务生态系统的全球机构,所有参与这个崭新的数字航空形态的利益相关方和所有的参与者都将从中受益,这里不仅包括UTM服务提供商,还包括无人机运营商或无人机制造商或研发机构等等。我们不仅对私营公司开放,也对监管机构开放。我们所说的监管机构,不仅有瑞士的航空监管机构,也有像FAA,美国联邦航空局等这样的政府机构。我们认为与行业和监管机构的合作将有利于该系统的建成。

 

以上这些就是我的演讲想要表达的内容,感谢您的聆听。最后我要再次感谢安擎科技公司的同事们组织了这次研讨会。非常感谢你们!

 

注:本文根据现场录音整理翻译